你好, 请【登录】【注册】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67506872
    邮 箱:ICDA-hk@sina.com
    网 址:www.icda_hk.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亚三环中心

考评须知

当前位置:首页 - 考核 - 考评须知

室内设计师 考试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16 发布者:

室内设计师认证考试
   
 
一、   学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二、   进考场除必要的文具和绘图工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一切学习资料。
三、   考生入考场时,必须同时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学员证,三证缺一不可,特殊情况需征得主考同意并报国际建筑装饰室内设计协会中国认证教育总部批准方可参加,入考场后必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编号就坐,不得随意调换。
四、   进考场后,考生须把学员证、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以便监考人员核验。
五、   考试时,考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有意让别人抄袭,不准夹带、旁窥,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
六、   考生对试卷有疑问时,请举手向临考人员示意,请监考人员解答。
七、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或软盘),整理放好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和纸均不准带离考场。
八、   出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答题。
九、   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性疾病经主考同意可离开考场外,其它未交卷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强行离开考场者,按交卷离场处理。
十、   对违反考场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该课程成绩、取消考试资格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在线客服
010-67585791
  1. 培训咨询
  2. 合作咨询
  3. 中港意国际教育中心

官方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长知识·开眼界·懂行业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 已经有用户名?立即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