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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标准 城六区套型不大于90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7-08-07 发布者: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日前起草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日前起草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通知及所附导则拟从土地入市到竣工入住的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产业链加强共有产权住房的质量和品质监管,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标准。

    据介绍,该通知内容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是《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措施,在明确标准的同时,强化质量和品质监管,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保驾护航。

    根据通知,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8米;城六区以外新建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9米。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空间外窗洞口高度不应小于1.4米。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共有产权住房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规划设计建设,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全装修成品交房,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倡导“互联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理念。

    在土地供应方面,鼓励带方案招标,可由区人民政府依据导则先行组织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方案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后作为挂牌(招标)文件的附件。

    程质量监管部门将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交房质量纳入工程质量重点监管范畴。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按照合同约定,自交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对内部装饰装修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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